諷貪污力太強大! 羅智強:是阿扁讓自己無法特赦
前總統陳水扁以「保外就醫」的名義趴趴走,對於特赦他的話題再次被拿出來討論。對此,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2日在臉書表示,依臺灣目前的法律,總統蔡英文就算要特赦陳水扁,也只能「特赦一半」,原因在於扁的「貪污力」太強大,案件多到想特赦也特赦不完。
針對陳水扁特赦一事,羅智強表示,依照我國赦免法第三條,必須要「受罪刑宣告」的案子,才適用特赦,所以蔡英文就算要特赦陳水扁,也只能特赦陳水扁被判刑定讞的案子。
羅智強列出是陳水扁被貪污定罪的四大案,包括龍潭案購地案,有期徒刑11年;陳敏薰買官案,有期徒刑8年;龍潭洗錢案,有期徒刑2年;元大並復華案,有期徒刑10年。
羅智強表示,但是陳水扁卻還有另外五大案:國務機要費案、國泰並世華案、教唆僞證罪案、侵佔公文罪案、洗錢案,且這五大案,都還沒有定讞,這些沒有定讞的案子,蔡英文都沒有辦法「特赦」。
「說來也是因果報應」,羅智強指出,這五大案之所以還沒確定,就是陳水扁以「重病」爲由,讓審理中斷,所以,如果陳水扁不是那麼會「抖手指」,好好出庭的話,這五大案可能早早就一一定罪,「受罪刑宣告」,那麼,這五大案,蔡英文依法,也就有「特赦」之權,只能說,人算莫若天算,聰明反誤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