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13天!見前女友和陌生男傳簡訊 醋男暴怒直接硬上
見前女友和陌生男傳簡訊,醋男暴怒直接硬上。(達志影像)
一名住在臺中的男子阿國,去年11月17日與女友小美分手,2個星期後,突然見到她和用line和另外一名男子聊天,頓時醋勁大發,竟然當場強脫小美衣褲後強行性侵,小美氣得提告,但事後阿國道歉並和解,獲得小美原諒,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3年。
根據判決書,阿國與小美111年11月17日分手後,雙方仍一同租屋居住,但是30日上午,阿國見到小美用line與其他男性友人之互傳簡訊,立刻暴怒不滿,強脫小美內褲。
小美見狀立刻用手拉住內褲、擋住下體及大喊「不要拉」、「不要」表示拒絕,但阿國仍情向將她壓制後性侵。小美氣得立刻報警提告。
法調查後,認定兩人曾爲男女朋友,分手後雙方仍居住在南方住處,關係和睦;男方因見女方與其餘男性友人在進行通訊軟體互動,心生不滿,男方於調解期日當場也親自向女方道歉,並獲得接受同意不追究,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