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女友面幫陌生女按摩 女友吃醋爆爭吵...男還被告性騷

高雄張姓男子和張姓女友晚上出外散步,坐在長椅上休息時認識一名陌生女子,3人在長椅上聊開後,張男卻突然蹲下來幫女子按摩腳踝、小腿,結果不僅害女友吃醋爆發爭吵,張男還被對方提告性騷,一審法院認定性騷成立,判拘役45天,張不服上訴也被駁回,維持原判決確定。

判決指出,前年11月20日晚間9時許,張男牽着張女在鹽埕區大義街上散步,行經駁二藝術特區時,兩人便坐在人行道上的木椅休息,當時旁邊還有被害女子在場,張男、張女便與女子搭訕,3人坐在木椅上聊開。

沒多久,張男突然自稱會「按摩」,隨即蹲下幫女方按摩腳踝,還順勢按壓女方的小腿,但女方質疑遭張男侵犯,當下馬上制止,還告訴張男「這樣很沒禮貌」。

張女看到男友幫女方按摩,還被女方「投訴」,也氣得跟張男發生爭吵,3人不歡而散後,女方隨即跑到派出所報案,對張男提告性騷。

檢警偵辦時,張男喊冤,稱對方有「微微笑點頭說好」張女也幫張男說話,稱對方當時雖沒回答,但有「很愉悅自然的微笑」、「全程是笑瞇瞇的」,但檢方認爲張女身爲張男女友,本就會維護張男清白,不採信她說法,偵結將張男起訴。

法院審理時,法官認爲被害女子隔天有傳訊給張女「真的很沒禮貌,假藉按摩,直接摸腳踝,小腿,很不應該,不是一個正常人有的行爲」,張女則回訊「經過你的教育他一定不會再動任何女生的身體了」,可見女方當下、隔天已對張男、張女表達不快之意。

高雄地院法官綜合事證後,認定張男構成性騷,判拘役45天,得易科罰金4萬5000元。張男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時,張男仍否認性騷,還稱若對方要道歉,他可以馬上道歉,還是她存心要淵望人,「就是要20萬元。」

合議庭認爲,張男道歉並非出於真摯誠心,考量張未經女方同意,就出手觸摸、按壓對方腳踝、小腿,已破壞女方享有的性之寧靜,一審認事用法、量刑不無違誤,維持原判決確定。

張姓男子和女友散步認識一名女子,張男卻當着女友面幫對方按摩腳部,不僅讓女友吃醋,還害自己被告性騷。駁二特區照。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