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對臺禁令!我國史上「3次」祭反制措施...對方放軟才解凍
▲菲律賓依據「一中原則」將我國列爲禁止入境對象,造成上百名臺籍旅客滯留。(示意圖/路透)
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擴散,菲律賓更依據「一中原則」將我國列爲禁止入境對象,引發各界震驚,但外交部至今卻遲遲沒有提出「反制」措施,還要等菲方召開內閣會議後才考量。其實,臺灣歷史上曾3度對菲律賓發出制裁,最近一次是在2013年廣大興號事件,當時馬政府提出4項對菲要求與11項反制政策,最後菲律賓總統向我國道歉。
針對菲律賓以一中原則對臺實施旅遊禁令,朝野立委也紛紛站出來喊話政府應該反制,希望外交部應該要儘快釐清,必要時更可以採取如取消對菲免籤、凍結勞工輸入、召回雙方代表、終止雙方合作及拒買菲貨等5項制裁。若菲方遲遲不肯釋出善意,一旦臺灣開始祭出反制措施,恐怕將衝擊仍在臺灣的15萬名菲籍移工與相關產業。勞動部部長許銘春表示,臺灣以前曾有類似的制裁作法,由於影響層面較廣,目前內部仍在評估討論。
總統蔡英文12日晚間與資政餐敘聽取意見時,就針對菲律賓對臺實施旅遊禁令一事表態,強調政府已經在處理,也已經請外交部立場要硬,也應該要反制。不過,外交部13日例行記者會上強調,先不談「制裁」,但政府會先依據菲律賓內閣會議的結果,再來進行通盤考量,政府有配套方案,但在還沒有做成決定前,先不談制裁。
其實,臺灣以往與菲律賓發生衝突或關係緊張時,就曾3度祭出凍結引進菲籍勞工。2000年時,菲律賓無故介入臺菲勞資糾紛中,當時勞委會祭出「凍結制造業與重大投資工程案引進菲國移工」,一直到了12月對方釋出善意後,我國政府才宣佈解凍。
2011年,菲律賓因應對岸要求,將14名臺籍詐欺犯移送大陸,當時我國政府也是祭出凍結移工輸入作爲懲罰,直到2個月後,菲方將另一名詐欺犯送回臺、換掉移民局長,我方感受到對方的誠意後,才宣佈解凍。
最近一次則是2013年5月臺灣漁船「廣大興28號」遭菲方公務船掃射,造成船員洪石成死亡,震驚全臺灣。但菲律賓政府逃避責任與「由有化無、由重化輕」道歉,造成兩國關係緊張。當時馬政府立即對菲律賓提出「四項嚴正要求」:一、要求菲律賓政府於期限內正式向中華民國以及受害漁民道歉;二、賠償漁民損失;三、儘速徹查事實及嚴懲兇手;四、儘速啓動臺、菲漁業協議談判。
但菲律賓未在期限內完全答應四項要求,因此馬政府於5月15日上午啓動第一波「三項反制」措施,包括一、提出終止菲律賓外勞來臺之申請。二、召回中華民國駐菲律賓代表。三、要求菲律賓駐臺代表返回菲律賓繼續處理本案。最後,菲方派特使來臺致歉,並承諾會依法起訴兇手後,我方政府才宣佈解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