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兒樂團解散是誤會一場?Faye與恩師互告均不起訴
「F.I.R.飛兒樂團」解散風波,Faye與恩師陳建寧互告,臺北地檢署今處分雙方不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F.I.R.飛兒樂團」2018年間傳出解散,外界懷疑是樂團踢走前女主唱Faye(本名詹雯婷),如今解散理由曝光,原來是Faye懷疑恩師陳建寧僞造她簽名和華研唱片簽約,雙方因此鬧翻互告。臺北地檢署偵結,認定Faye有在相關文件上籤過名,整件事情可能只是誤會,今(15)日處分雙方不起訴。
陳建寧所屬無限延伸回應,北檢鑑定報告已經非常清楚,也還原事實真相,「我們感謝司法的公正判決」。
本案源於,Faye認爲陳建寧僞造她的簽名與華研簽約,因而控告陳、華研董事長呂燕清、總經理何燕玲僞造文書;陳建寧則認爲Faye有簽名卻誣告,甚至對外放話,反告誣告及妨害名譽。
據瞭解,Faye出庭時堅稱只有在授權陳建寧談合約的契約書上簽名,並沒有在與華研簽約的履約保證書上簽名,但因筆跡經刑事局鑑定,與Faye的筆跡吻合,檢察官因此認定陳建寧等人不構成僞造文書罪。
至於Faye被控誣告、妨害名譽,陳建寧曾向檢察官表示,Faye很容易忘這忘那,檢察官因此認爲Faye可能只是誤會陳等人,主觀上沒有犯意,也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