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上路8年 補稅額逼近70億

財政部從2021年8月開始專案查覈囤房大戶租賃所得,共計查覈9337件,違規比率達53%,補稅金額近3億元。圖爲年輕民衆在主打低總價的桃園市龜山A7重劃區瞭解房地產。(本報資料照片)

財政部從2021年8月開始專案查覈囤房大戶租賃所得,共計查覈9337件,違規比率達53%,補稅金額近3億元;此外,各地國稅局去年查覈房地合一稅,補徵件數有3535件,補稅與罰鍰金額合計達12.67億元,稅額年增率33%,持續創高。

租賃所得、個人房地合一稅皆屬房屋的所得稅。有關囤房大戶、房東的租金收入扣除必要費用,必須在5月申報所得稅時納入租賃所得。財政部自2021年8月啓動針對囤房大戶是否誠實申報租賃所得進行2波大查稅,根據統計10戶以上的囤房大戶查覈1734件,查獲1007件,補稅金額9985萬元;5戶以上的囤房大戶,共查覈7603件,查獲3961件,補稅金額約1.8億元,去年第4季國稅局查覈1685件、查獲908件,補稅金額達4000多萬元。

個人房地合一稅是2016年1月上路,房屋出售後扣除成本費用的所得,在1個月內申報,自2021年7月精進爲房地合一2.0,若持有2年內就出售,會被課徵45%高額稅率。財政部統計至去年止,房地合一上路8年來,查覈補徵個人房地合一稅就高達7萬5750萬件,補稅額高達68.97億元。值得注意的是,去年國稅局查覈到的件數3535件,補稅金額9.65億元、加上罰鍰3.02億元,共計12.67億元,相較2022年的補稅加罰鍰9.52億元,年增率達33%。

財政部表示,財政資訊中心會定期產出未申報清冊提供國稅局查覈運用,包含地政機關房屋所有權登記資料、地方稅徵機關的契稅申報書與土增稅申報書進行交叉比對;以及請建商定期填復資料建檔,預售屋登記人與交屋時登記人若不同時擬進一步清查,以防稅基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