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被害人保護新法週年 北檢座談會:讓家屬感受司法溫度

▲犯保新元年座談會,圖中左起爲臺北分會主委謝伯蒼、高檢檢察長張斗輝、法務部參事林嚞慧、北檢代理檢察長蔡偉逸。(圖/北檢提供)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新法上路即將滿週年,各檢察機關與犯保團體舉辦新法元年座談會,分享保護業務經驗與家屬感受,臺北地檢署與犯保臺北分會20日邀請新店隨機殺人案及酒店殺人案爲例,分享陪伴與協助被害人家屬的個案,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表示,刑案發生後,從警察分局保護官、檢察官到後續接手的犯保專責人員提供團隊式服務,才能做好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

這場經驗分享座談會由北檢代理檢察長蔡偉逸及犯保臺北分會主任委員謝伯蒼共同主持,法務部督導參事林嚞慧、高檢署檢察長兼犯保協會董事長張斗輝指導,會中先由北檢專責主任檢察官曾揚嶺、犯保臺北分會主任王盈惇分享如何一路相伴的服務被害人及其家屬,檢察官蕭永昌、新店分局保護官楊榮興、扶助律師林帥孝、黃中麟及保護志工朱芳儀、郭士瑜,則分別分享個案陪伴保護案例

法務部督導參事林嚞慧表示,聽完整場的經驗分享收穫良多,滿滿的感動,並鼓勵大家以團隊式的服務,在最前端就提供被害人保護。也希望在偵、審程序中,能從寬讓保護機構的專業人員及志工陪伴家屬在場,讓家屬感受到有溫度的司法。另外,在國民法官案件中,也可以多運用修復式司法。

張斗輝也表示,要做好犯罪被害人的保護絕對不是隻有犯保協會,必須從前方的保護官、檢察官及後續接手服務的犯保協會專責人員、一路相伴的扶助律師、心理師、社工師及保護志工做團隊式的服務。這場令人感動地案例分享,可以讓各地檢署及各分會同仁做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