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臺附陰性證明遭疑違憲 陳時中怒:出國者本應風險自負

秋冬專案將於12月1日上路指揮中心射三支箭擋海國人返鄉引民怨,對此陳時中則說,出國唸書就要承擔感染風險。(圖/Shutterstock)

秋冬專案將於12月1日上路,未來海外國人如無法取得登機前3天的新冠病毒PCR檢驗陰性證明將無法返國,引起不少民衆反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天被問到此措施是否會違憲影響海外國人返國權益時罕見動怒,否認此措施是要拒絕國人返臺,「他還是可以回來啊,只是出國唸書就要承擔感染風險」,但當媒體進一步追問未來是不是隻讓有錢人回來?陳時中卻突然說「我沒辦法跟你談」,隨後就快步離去,不願再受訪。

指揮中心今天表示,12月1日起若旅客無法出示3日內的PCR檢驗證明,將不得登機返臺,若有違規將依傳染防治法第58條及第69條處新臺幣1萬元至15萬元罰鍰,且若是新冠確診者因搭機傳染他人,更需負相關刑事責任。

指揮中心無差別向所有登機者祭出嚴刑峻罰,爲的是要因應聖誕節、寒假、春節到來的返鄉潮,但此時祭出無PCR檢驗證明不準登機政策,等同是變相篩選能返國的國人,許多海外弱勢留學生經濟弱勢者可能都因無法取得檢驗證明不能回家,日前立法院已有多名立委質疑做法過當,有違憲之虞

指揮中心今雖然提出配套措施,強調若符合以下三種情形,可免除罰則。第一,申請奔喪、探視重病親屬、緊急就醫專案者,可在機場報到時填寫切結書與證明文件,待入境後再進行自費採檢。

第二,若來自無法自費採檢國家,也可免除罰則,根據指揮中心的說法,目前全球無法自費採檢的國家僅有吐瓦魯紐埃斐濟東加四國,因此絕大多數與我有直飛航班的國家都能採檢。

第三,經指揮中心專案同意者,如是必要的短期公務商務行程,並於境外採取適當防疫措施,即可向航空公司報到並籤切結書入境,後續防疫檢疫措施依專案覈定方式辦理

但指揮中心今提出的三項配套措施外,均未提及無法順利取得登機前三天陰性證明者的救濟措施,因此就算當地有提供自費採檢,海外國人若無法順利進行採檢取得報告,或因費用問題無法取得者,皆無法入境返國,等同是變相拒絕國人入境,有違反憲法第10條:人民有居住、遷徙之自由的疑慮。

陳時中今被媒體問到相關問題時態度強硬,表示國外有各種不同的疾病在,而出國都有一定風險,這些風險就要自己承擔,進一步追問此措施是否變相允許有錢人付罰金入境,窮學生只能在國外等死時?陳答:「我無法跟你談」,隨後就快步離去,不願多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