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財稅黑手 曾銘宗盼《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上路

▲反財稅黑手運動。(圖/記者季相儒攝,下同)

記者徐政璿/臺北報導

法稅改革聯盟發起的「反財稅黑手運動」進入第二天,上萬名民衆持續20小時凱道抗議,怒批臺灣稅災氾濫,要平反稅務冤案,終結萬年稅單。對此,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表示,財委會經通過《納稅權利保護法》,12月28日施行,相信對納稅人保障更爲周全,若實施段時間有不妥的地方,再進一步修法強化。

法稅改革聯盟發聲明指出,臺灣經濟問題嚴重,20至40歲的青年有440萬人不婚不生。究其原因,薪水低、物價高,我們的消費中暗藏了各種稅金成本,逐漸形成惡性循環;此外,臺灣稅災氾濫,民怨四起,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2017年10月底止,全臺已經高達近908萬件欠稅欠費待強制執行案件結案

法稅改革聯盟表示,在歷史的關鍵點,民衆必須站出來發聲。這次活動有五大訴求:一、賦稅人權入憲,廢除違法函釋;二、平反稅務冤案,終結萬年稅單;三、廢除稅務獎金杜絕違法徵稅;四、歸還超徵稅收,嚴懲濫稅官員;五、公開公正遴選納保官和稅務法官

對此,曾銘宗表示,財委會經通過《納稅者權利保護法》,12月28日施行,納稅義務人如對稅捐稽徵機關調查程序或行政救濟階段有所爭議,可申請納稅者權利保護官進行溝通、協調,這是對納稅人保障更爲周全,若實施段時間有不妥的地方,再進一步修法強化。

國民黨立委林爲洲則說,納稅是憲法規定人民義務,而政府若課予人民義務則理當要負責保障人民的權利,因此賦稅人權更應該受到政府所保障,然而我們關注到賦稅程序中有許多不合理之處,仍待立法與行政機關修正現行法律

林爲洲舉例,,納保官之於納稅者如同消保官之於消費者,是納稅人遇到稅務疑難雜症時所能依靠的靠山,然而現行納保官皆由原本稅務官轉任,因此「納保官」系由各國稅局稅務人員以新增任務方式編組擔任,不免讓人質疑有「官官相護」、「球員裁判」之嫌。

另一方面,林爲洲說,例如現任行政法院法官所提出「稅務專業法官」申請,審覈結果全數通過,無助於解決人民稅務訴訟敗訴率高達94%的狀況,應另設評估審查機制,都是可以努力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