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保新法上路 被害補償金額將隨物價指數調高

法務部政次陳明堂(陳志賢攝)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7月1日施行。法務部官員說,未來審議犯罪被害人補償,將以「申請從簡、審議從速、核發從優」爲原則,日後也會配合消費者物價指數,若物價指數上升5%時,法務部會依據物價「滾動式」調整,將報請行政院覈定調高補償金額。

法務部保護司科長張哲銘說,新法補償金核發方式改爲單筆定額給付,遺屬補償金一案補償180萬元,重傷補償金分級定額給付80萬至160萬元,性侵害補償金則依起訴法條區分,給付標準爲10萬元至40萬元。

法務部政次陳明堂指出,爲避免補償金追不上物價,新法明定於中央主計機關發佈的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5%時,主管機關法務部應報請行政院覈定調整,犯保法施行細則也增訂計算方式及配套措施,使法律更貼近被害人需求。

另犯保新法擴大「重傷」定義範圍,納入符合全民健保「重大傷病」者,其申請時效從2年、5年延長爲5年、10年,得開立專戶避免被強制執行或抵銷,而且補償金也不計入社會救助法的家庭總收入,以避免影響被害者爲中低收入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