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書艱澀難懂 綠委直呼:有時連我都看不懂

民進黨立委鄭運鵬 (翻攝國會頻道)

民進黨立委鄭運鵬今日於立法院司法委員會質詢時表示,政府機關設發言人,就應該要當翻譯器,講的話大家要聽得懂,特別是司法院寫的法律判決,沒有人看得懂,甚至有的時候連我自己都看不太懂。

鄭運鵬指出,司法院明年編列1.2億要宣傳《國民法官法》,還打算做遊戲、app等等,那個就不用做了,反正也沒人會玩,做下去也是等着之後被檢討。

鄭運鵬說,司法院定期印製的司法週刊紙本,越印賠越多,而司法週刊的電子報卻僅提供民衆免費閱讀1版及4版,不利宣導普及,應全部免費提供並停發紙本,以節省公帑。

鄭運鵬表示,司法週刊一年約要花掉512萬,但訂戶只有1500人左右,大部分是律師公會、會計師事務所等等,而1年訂費是400元,換算下來每年要虧損4百多萬,平均每戶大概要倒貼3千元。

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迴應,會印紙本是因爲有些機關會定期贈與,加上有些年齡層還是習慣看紙本。鄭運鵬說,一個電子閱讀器大概也是3千塊,與其每年這樣賠錢,司法院乾脆補貼給訂戶還比較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