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將開徵75%富人稅 年收超過4千萬者由企業買單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法國總統奧朗德(François Hollande)力推的75%富人稅,已獲得法國憲法委員會同意,該委員會於29日宣佈,將批准2014年財政預算案,並徵收75%的富人稅。在未來,年收入超過1百萬歐元(約新臺幣4140萬)的員工企業就必須爲其繳納相對金額,唯總額不會超出其營收的5%。

▲法國總統歐蘭德。(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事實上,這次通過的富人稅政策是修改過的版本,奧朗德在去年競選時承諾給有錢人課上重稅,並直接向個人徵收,結果引發法國商界富豪們的不滿;去年12月憲法委員會也裁決,由於法國其他形式所得稅皆以家庭所得爲課徵基礎,但富人稅適用的是年所得超過100萬歐元的個人,並不符合憲法的賦稅公平原則

因此,法國政府據此提出新措施,並把徵收對象由個人變成企業。規定當中,企業將爲2013和2014年收入超過100萬歐元的員工,繳納一項名爲「特別互助貢獻」的稅收稅率確定爲50%。值得一提的是,法國企業必須替員工繳納一定比例社會保險費用新法案等於企業將爲年收入超過百萬歐元的員工,繳納近75%的實際稅率。

法國政府日前表示,新稅涉及470家企業的1000名員工,每年可爲法國政府帶來2.1億歐元收入。爲了緩解富人出逃或造成企業負擔過重,又規定一家企業繳納此稅的總額,不會超過其營業額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