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遭撞死父揮刀刺駕駛 二審法官體諒判2年半
新北市一位陳姓少年,2014年3月底無照騎機車上學,遭一輛闖紅燈的轎車撞擊,因傷重不治,陳父在醫院看到肇事的周姓駕駛,情緒失控、拿抽雪茄用的彈簧刀刺傷對方。一審法官勘驗監視畫面後,依殺人未遂罪判刑2年8個月,高院法官考量他痛失愛子,情堪憫恕,將刑期減爲2年6個月。
「腦子一片空白,眼淚流不出來,在那當下……」,陳爸爸回想起接到噩耗那刻不禁眼眶泛紅,每天只能看着牆上兒子小時候的照片,回憶過往的幸福。「他是我生命的所有,失去這個小孩子,我只能活一天算一天,不曉得我下一步該怎麼走。」
從前年3月31日那天起,陳爸爸就變成行屍走肉,相依爲命的17歲兒子無照騎機車上學,遭一輛闖紅燈的轎車撞到,機車扭曲變形,兒子傷重不治,他趕到醫院看到肇事的周姓駕駛,氣得拿彈簧刀將對方刺傷。同年10月23日,陳父受訪時說,「我想被他們制伏住,在拉拉扯扯過程中,不小心就把他弄傷了。」
陳爸爸被移送法辦時強調沒有預謀,刀子本來就隨身攜帶、抽雪茄用的,但法官認爲他的行爲不算義憤殺人,認定「殺人未遂」,經減刑後判他2年8個月。陳父表示,「他要依據什麼樣的法,其實我沒辦法去決定,只是在那當下,那種痛,其實......不是外人能夠了解的,除非有親身體驗過。」
辛苦工作就爲了栽培兒子,但一切空留遺憾,全案上訴高等法院後,法官憐憫他因爲痛失愛子纔會情緒失控刺傷肇事駕駛,將刑期降爲2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