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劣!連學生借書也列考評…私校逼走老師手段多

圖爲輔大教授戴伯芬。(簡立欣攝)

全國私校工會整理私立大學17類不合理聘約,發現有學校竟然要求講師3年內必須考上博士班並且持續進修、6年內必須取得博士學位,比公立大學還嚴苛。輔大教授戴伯芬表示,有私校教師評鑑多達200多項,連「學生圖書館借書冊數」都列入老師考評範圍,說穿了就是要逼走老師。

全國私校工會近日抽樣全臺50所私校聘約,理事長尤榮輝表示發現許多不合理聘約樣態,包括「教師未在離職前X月前提辭呈者要罰X個月月薪」;要求教師要有服務期,未滿服務期離職者要賠償違約金條文不明確的「未履行教師義務」罰2個月薪資;未明訂研究費數額;擴張解釋《教師法》第14條「行爲違反相關法令」而據以不續聘;因學校改名或系科課程調整,教師不適應換任課程或是現職已無課程安排,校方可據此不續聘;未於限期升等則不續聘或資遣等。

其中有學校要求「講師3年內必須考上博士班並且持續進修、6年內必須取得博士學位」,違反《教師法》第14條;或是未於限期升等者不能超鐘點、不能校外兼課、不發年終獎金、不能晉薪,有過度偏頗之虞

另有兩類樣態是以聘約逼迫教師量產論文計劃案,由於爭議相當大,教育部已經明文禁止。衆所周知的「把招生或行政工作納入教師義務」,也是直接違反《教師法》第16條。

輔大教授戴伯芬表示,過去幾年來私校教師減少速度非常快,平均下來每天有一位老師「消失」,以比例講比少子化速度還快。此次私校工會整理的樣態都是真實案例,她自己及身邊教師都有類似情況,可以說私校苛待老師已經到了「凌虐」的地步。她的朋友在他校任教,評鑑項目達200多項,連班上同學去圖書館借幾本書都列入老師評鑑,只要教師捐3000元就可以增加1個點數友人不堪「虐待」便離開學校。

戴伯芬說,教師節前夕發聲,只是想尋回作爲老師的尊嚴。「我們不是要求常聘制度,而是隻是作爲一箇中華民國的教師,難道不能有正常的勞工保障嗎?」現在私校用各式各樣規定把老師逼走,而且常常是優秀的老師受不了這種氛圍率先走人,整個系變成很可怕的、你死我活的氛圍,像是俄羅斯轉輪的自殺式玩命遊戲,教師們只能眼睜睜看誰被開槍,大家都在盤算誰是下個走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