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火3童喪命 中市府:兩家各領有低收與特殊境遇補助

臺中中華路夜市18日深夜發生一起民宅火警,造成3名孩童燒傷嚴重,送醫不治慘劇。(民衆提供/盧金足臺中傳真)

臺中市18日深夜發生透天厝惡火吞噬易、邢兩家3名幼童社會局19日表示,燒傷不治易家兄妹全家領有低收入補助,邢姓女童父親領有特殊境遇補助。是否獨留幼童在家?社會局表示,易母是去買宵夜或在一樓,還要進一步調查,若獨留6歲以下兒童在家,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至於曾毆打孩童,鄰居通報家暴社工探訪認爲「管教不當」,才未進一步安置。

市府表示,中華路夜市火警3童燒死,18日凌晨由區公所協助安置受災戶7人至旅館,其中兩名易姓兄妹與邢姓女童燒傷後不治,易姓父親打零工收入不穩定,這兩家人都是社會局服務對象

社會局副局長陳仲良說,易家領有社會局低收入補助,加上其他生活補助,每月領1萬5734元,邢家單親父照顧5歲女童,列爲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生活津貼每月補助2400元。

易家是社會局兒少保護個案,邢家列爲脆弱家庭,社會局強調,社工關懷訪視,協助家屬處理後續喪葬事宜,會協助申請災害救助金等相關補助。

針對鄰居爲喪命孩童鳴不平,指稱曾見易母打孩子受傷送醫,還傳用電線捆綁小孩,向社會局通報家暴,社會局要安置易姓男童時,家長擔心無法領取低收入補助。

對此,社會局表示,易家確有多次通報紀錄,但社工探訪評估結案爲獨留與不當管教,孩童並無人身安全問題才未安置,也曾安排易母去上親職教育課程

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指出,將配合警方調查易、邢兩家大人當時是否有人在家,如果獨留3幼童,則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須受親職教育或處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

家扶基金會社會資源處長林秀鳳表示,透過長期穩定的訪視關注並檢視孩童獨留的可能風險,瞭解家長是否有生活照顧的難處,避免可能的潛在風險,過往兒保事件,以疏忽致死所佔死亡數最多。

家扶基金會呼籲,孩子安全都在家長的一念之間,請大家重視兒童獨留問題,切勿讓幼兒獨留家中或是沒有熟識大人的空間中,或是注意居家環境安全,如危險物品擺放位置、防火防焰隔間等,避免難以彌補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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