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信託系列報導-意定監護+預開型安養信託 上海商銀 協助超前部署退休人生
上海商銀分享實務案例,李小姐今年63歲,單身的她沒有子女,父母也已不在了,打算再過兩年就要從職場退休,但面對一個人的老年生活,心裡開始有些擔憂,「當我躺在病牀上,誰能幫我支付醫療費用?」、「當我失能、失智的時候,誰能照顧我的生活?」、「辛苦積攢的老本,真的能用在我的身上嗎?」這些問題應該也是很多人都有的疑問。
因此,上海商銀首先是建議李小姐找到一位可以信賴的朋友,擔任「意定監護人」。所謂「意定監護」,就是成年人在自己神智清楚的時候,透過預立意定監護契約,並與受任人約定,當日後自己發生失能、失智,符合民法監護宣告要件時,就可由法院裁定當初自己選定之受任人,來擔任自己之監護人,符合本人之意願。
其後李小姐再與上海商銀成立一份「預開型安養信託」契約,由李小姐擔任信託契約的「委託人」與「受益人」,並於契約約定,當李小姐受監護宣告時,由「意定監護人」檢附照顧李小姐之相關單據向該行請款,或指示該行支付李小姐之醫療費用或安養機構費用,讓信託資金「專款專用」確實用在李小姐的身上。而所謂「預開型安養信託」,即是在簽約時僅收取一筆信託簽約手續費(約2,000元),但在信託專戶啓動支付款項前,不會收取信託管理費(一般約爲每年按照信託財產價值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五計收)。所以李小姐可在退休前分年或分次將金錢存入信託專戶,並約定由該行以活存及定存的方式進行管理。因此在尚未啓動支付款項前,李小姐不但不用負擔信託管理費,還可獲得存款利息。
「成年意定監護契約」再搭配「預開型安養信託」,可使當事人即便失能、失智,仍能夠照着自己預先規劃的方式照顧自己。有了上海商銀規劃的「超前部署方案」,讓李小姐可安然面對未來一個人的退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