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話曝!空姐臺北「和人夫爽睡3天」 正宮查旅館備註氣炸:女友會先來

吳女澳門劉男大搞婚外情。(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一名吳姓空姐和澳門籍劉姓男子幽會,第一次被正宮抓包後和解,私下卻繼續和劉男打得火熱,更一起出遊共宿3天。正宮再次抓包兩人時氣炸質問「還要睡人家老公」,竟被回「當然」,於是決定不再心軟,提告求償100萬元,後經判決獲陪30萬元。

判決書指出,劉男和正宮燕子化名)於2009年結爲夫妻,婚後育有2名子女,原爲空姐的燕子也改跑道進入澳門博弈事業;然而2人的關係過不了劉男的七年之癢。2016年,燕子抓姦劉男和曾是同事的吳女,立刻寄發律師函要求吳女停止妨害家庭行爲,最後選擇透過和解了結婚外情鬧劇,但不到2年,同樣的事情又再發生。

▲吳女和劉男同宿3天2夜,被正宮燕子抓包。(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2018年初,燕子和劉男正處於準離婚狀態,但法律程序仍在進行中,她卻發現劉男又跑去和吳女私會,在臺北訂了一間高級旅館,還備註「女友會先來」。氣翻的燕子當場破門錄影,質問和劉男一起躺在牀上的吳女「還要睡人家老公」、「2個小孩妳都不用管,有沒有良心啊」;吳女則回「當然」、「那是妳的又不是我的」等。

燕子再度告上法院,表示和劉男尚未離婚,吳女還和劉男同住一房,明顯逾越男女正常互動,破壞家庭和諧;吳女則辯稱因不熟悉法律,加上燕子頻頻在網路上天下昭告已經離婚,纔會以爲劉男已經恢復單身。吳女表示,和劉男共宿的過程並沒有發生性事,都是聊天、出門逛街、回來聊天、吃飯和看電視。

二審法官認爲先前燕子提告吳女妨害家庭時,就已提起離婚訴訟,法院紀錄也顯示尚未完成離婚,因此吳女應該清楚劉男在法律上仍是人夫事實,卻還和對方同住遊玩,明顯逾越男女分際。法官審酌兩人身分後判定,吳女須賠償燕子30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