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勾上女同事 石門水庫爽車震又拍片 正宮氣炸
一名人妻發現丈夫揹着她,與一名女子一起開車去石門水庫遊覽景色,甚至還在車上發生性關係。(示意圖/Shutterstock)
桃園一名人妻發現丈夫外遇,更查出丈夫揹着她開車在小三到石門水庫遊玩,兩人甚至還在車上情慾流動,還將過程拍攝成性愛影片。人妻不甘心被背叛,遂向法院提告,向小三求償200萬元。桃園地院審結,判賠30萬元爲合理。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人妻主張與丈夫自1990年間結婚,婚後育有三名子女,但小三明知男方已有家室,但卻仍乘坐其丈夫的車於2020年7月間前往石門水庫幽會,並於車輛後座發生一次性行爲,與拍攝性愛影片,此行爲已嚴重侵害她的婚姻生活,造成精神上極大的痛苦,遂提告求償200萬元。
小三聲稱,她與人夫是前同事,絕無無男女交往之情,只有2020年7月間在路上巧遇後始有所聯繫互動,在一時意亂情迷之下與人夫發生一次性行爲。並表示,她已向人妻道歉請求原諒,但人妻不甩,還不停打電話或寄匿名信到她公司,已造成她精神恐懼及身心受創。
桃園地院審理時,法官透過人妻所提交的臉書對話紀錄翻拍照片、錄影光碟以及小三與人夫的對話譯文等文件,再加上小三也承認有與人夫發生性關係,判定人妻請求賠償金爲合理;法官參酌雙方的經濟狀況、加害程度以及損害程度後,判小三須賠30萬元精神撫慰金爲合理。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