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罕病兒教育困境多 高市民代:教育局勿套用同框架
高雄16歲多重障礙學生申請暫緩升高中遭拒,凸顯罕病學生教育困境。記者郭韋綺/翻攝
高市教育局對罕病學童申請延長修業年限審查嚴格,家長認爲侵害小孩就學權益,多次爭取無成,轉向總統陳情。就讀特教學校王姓國三生因3度申請延緩,皆不通過,曾有學校老師問「爲何如此堅持?」王生父親問題不在申請,而是要問爲什麼教育局想辦法把申請者駁回,教育局捍衛的價值是什麼?
王姓國中生罹患「罕病中的罕病」,因多重障礙及腦部發育不全,父母帶他尋遍名醫仍無法確診病名,今年已16歲,智力宛如6、7個月的嬰兒,無法語言、行動力喪失,雙腳蜷曲不良於行,只能坐嬰兒車代步,需要終身復健。
王父表示,小孩年齡日漸增長,身高停在120公分,小兒身材卻是青少年紀,小兒復健科去不了,成人復健科也不收,因爲根本沒有合適復健器材,能多留在學校復健1年,對小孩來說都是好的。
他說,罕病孩童復健器材昂貴、須量身訂作,家長負荷不起這筆開銷,罕病家庭已非常弱勢,又受不平等對待,法規未限制申請資格,且明訂可以申請2次,爲何同一個小孩申請第1次可以,第2次卻不行,教育局審查標準在哪?
臺美雙律師背景的高雄市議員湯詠瑜認爲,特殊生延長修業年限3項審查要件包含重大疾病住院、長期請假、成績不及格,應是一個參考基準,而不是絕對基準,如果套用相同框架篩查也不是特教法立法的初衷,更何況每個罕病兒狀況都不一樣。
湯詠瑜指出,申請案須經特教學校委員會審覈同意才向教育局提出,學校是特殊兒第一線照護者,既然衡量學生有暫緩升學的需求,鑑輔會雖有把關的必要性,仍應衡酌特殊個案因素,充分尊重學校意見。
高雄16歲多重障礙學生申請暫緩升高中遭拒,凸顯罕病學生教育困境。記者郭韋綺/翻攝
高雄16歲多重障礙學生申請暫緩升高中遭拒,父親本月20日寫信給總統賴清德陳情。記者郭韋綺/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