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蟲謊報線索逃脫 萬華2警疏縱人犯罪函辦

萬華13日發生毒蟲逃脫的案件警方火速逮回。(翻攝照片

萬華警方13日發生毒蟲逃脫事件所幸警方及時在4小時內逮回犯嫌,萬華分局14日表示,兩名員警在處置過程中有疏失,除行政議處記申過外,另已依疏縱人犯罪,將員警函送法辦

40歲瞿姓毒品通緝犯13日下午,向警方表示可以帶他們去抓上游藥頭,帶員警前往峨嵋街某大樓5樓,瞿聲稱藥頭可能有裝監視器,他若帶手銬入鏡,可能引發對方懷疑,員警一時疏忽,幫其解開手銬,不料瞿便趁機衝下樓後逃逸。

警方經循線追查,傍晚6時許在200公尺外的1家旅館前,逮捕準備投宿的瞿嫌,因刑法脫逃罪法辦,通緝部分也將他解送地檢署歸案。

警方指出,按照規定,戒護、解送人犯時,需有至少兩名員警在場,但當時兩員警1人在1樓顧車子,只有1人帶瞿嫌上樓,已違反相關規定,除行政方面議處記過外,另依疏縱人犯罪,將兩員警函送法辦,未來將加強內部人犯解送相關教育訓練檢核流程,避免相關情事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