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守中提「當選無效之訴」 律師諷:重新選只會輸更多不會更少!

丁守中前往地方法院。(圖/記者一中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國民黨臺北市長落選人丁守中將對本次臺北市長選舉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網路上也掀起選舉訴訟的討論。對此,律師林智羣25日在臉書發文解釋兩種選舉訴訟,並諷刺丁守中若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的話,只會輸更多。

林智羣表示,選舉訴訟有兩種,一個是選舉無效之訴,一個是當選無效之訴;他解釋,選舉無效之訴就是,我認爲你這個選舉過程問題,我完全不承認選舉結果,這個訴訟規定中央選舉罷免法第118條,是以「中選會」爲被告,並不需要差距千分之三,都可以提喔!而勝訴效果是「重新選舉」!

林智羣解釋丁守中所提的當選無效之訴,其中千分之三差距重新驗票是規定在第69條,這是承認選舉有效,只是針對票數計算有疑慮而已,而當選無效之訴,規定在第120條,可以以「當選人」爲被告,主張選舉還是有效,「只是我比較高票,中選會弄錯了,重新驗票後如果確認翻盤,法律效果是對手當選無效。」

林智羣認爲,如果丁守中提的是選舉無效訴訟,那表示他質疑整個比賽過程不合法,那他大可在投票結果出來前宣佈退出選舉,而不是等到結果出來發現自己是第二名,再來質疑比賽過程不公平,雖然還是有權提告,只是等到比賽結束再來質疑整個比賽過程,難免落人口舌

林智羣也說,如果丁守中堅持提告贏了,法律效果是重新選舉,他樂觀其成,不過卻暗諷「重新選舉,丁先生只會輸更多,不會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