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428萬保證金不繳了!丁守中撤回驗票 將提選舉無效之訴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臺北市長選舉國民丁守中法院聲請要驗票,臺北地方法院裁定符合驗票資格但先需繳交428萬多元保證金,逾時就駁回聲請。丁守中競選辦公室原訂26日上午10點前往繳納,但原本預期臺支本票沒帶,也沒帶錢,由競選總部發言人宣佈,撤回驗票聲請,但會提起選舉無效之訴,理由是,驗票程序過於勞師動衆曠日廢時。

▲丁守中辦公室發言人與律師,到臺北地方法院送交文件,撤回驗票聲請。(圖/記者楊佩琪攝)

發言人詹爲元表示,撤回的理由,是因爲驗票曠日廢時,且近日陸續收到各界人士提供,中選會違法亂紀事證,因此將在蒐集相關事證後,提起選舉無效之訴。

▲丁守中委任律師周國代至臺北地院撤回驗票之訴 。(圖/記者徐文彬攝,下同)

25日下午,丁守中召開記者會,重申聲請驗票及提出選舉無效之訴的理由,外界預期,丁守中將在26日親自前往繳交驗票保證金並遞訴訟狀,但到傍晚便傳出不來了,原因是國民黨內外民衆的批評聲浪不斷,光驗票就工程浩大,能否翻盤普遍認爲機率也不大,難免讓人有「輸不起」的負面觀感

丁守中對開票過程結果質疑中選會根本成了「放水會」,以公投綁大選、「綠白」合作操作棄保效應,使得「一邊在唱票,一邊在投票」的重大違法事實頻頻出現,丁守中在凌晨3點多,便在支持者的簇擁下,自競選總部前往臺北地方法院遞狀聲請查封票匭、重新計票,且將提起選舉無效訴訟。

丁守中認爲,按《選罷法》第69條規定檢視及中選會統計正式總票數的結果,柯文哲與他的得票差距比例僅有千分之二,有資格得聲請查封票匭、重新計票。

北院認爲,依規定聲請重新計票需繳交保證金,以投票所票數每票新臺幣3元計算。這次臺北市長選舉投票數共142萬7643張票,換算下來,丁守中得繳交共428萬2929元保證金。再依規定,丁守中應於收到裁定後1日內繳交,逾期未繳納便得以駁回聲請。

不過對於相闗費用,根據瞭解,丁守中針對臺北市長選舉結果聲請驗票,過程所產生的費用,扣除丁守中自行吸收部分,地方選委會耗費的人力物資,法院耗費的人事成本等費用,皆自行吸收。

言下之意,驗個票,無論翻盤與否,中選會要花錢,臺北市政府要花錢、臺北市選委會要花錢、司法院管的臺北地方法院要花錢,維安的警察要花錢,還有場地工作人員、便當、飲水,這些錢打哪來?臺北市民,還是全體國民?這也是丁守中改變訴訟策略的可能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