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比照機車 北市10月起禁上人行道、自行車道
臺北第一座E-Bike電動自行車租借站今年(2015年)5月正式上路,7月就發生14歲少女騎車撞死81歲老婦人意外,讓外界開始檢討,電動自行車的年齡租借,以及是否需要駕照等問題,對此,交通部表示,「電動自行車要參考機車標準,強制戴安全帽。」北市交通局長鍾慧瑜也提到,「未來該種車輛禁止騎上人行道與自行車道。」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相當流行,卻也衍生出安全相關疑慮,交通部認爲,「電動自行車將比照機車標準,相關法案修正草案最快年底出爐,將會強制要求使用者戴安全帽,也要登記並且掛牌,但尺寸將比機車小。」鍾慧諭則是提到,「電動自行車時速有25公里,目前屬於慢車類,但時速比自行車快多了,不適合騎上人行道及自行車道。」
《聯合報》報導,北市交通局因此決議,「10月1日起正式禁止電動自行車騎上人行道、自行車道,違者可以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300至600元。」初期將會以市區道路爲主,禁行路段還不包含河濱自行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