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院應檢討濫訴禿鷹

(圖/本報系資料照)

新任臺北地院院長王梅英去年底接任原來的黃國忠院長,在風雲變色的國內外局勢中,此事並沒有引人注目,但我覺得很重要,原因是法院淪爲「濫訴禿鷹」的主題樂園,不僅沒有保護受害者,反而成爲加害者的工具,王院長的就任,是改革的契機。

109年12月30日,轟動社會喧騰一時的「惡房東」因設局欺騙詐財被判處8年6個月,不同於一般詐騙者,惡房東不只是欺騙房客,也把法院當成直接詐騙的對象,把法院騙成她共謀犯罪的工具。在這個案子中,法院成了配合濫訴勒索的幫兇。

根據資料,在1年間,有將近78名惡房東的受害者,涉及了將近78個法庭審理案件,由於法官不能審理同一人案件,最少有78個法官被淪爲濫訴者的幫兇。惡房東沒有高學歷和知識,但摸透了法院官僚體系經常只看表面、照本宣科的習性,輕易地把78名法官玩弄於股掌之間。

方法很簡單,聲狀一堆洋洋灑灑的「證據」,法律條款也一大堆,加上密密麻麻的文字陳述,創造一種痛苦受害者的形象,把她所指控的人描繪成惡房客。法官一看到這種聲勢龐大的訴狀,比較年輕沒經驗的很容易被唬住。而且1年有78件案子,平均1個月將近6.5件,每5天告1件,要到受害者被惡房東和法官害得哀鴻遍野之後,纔有一位超級英明的「菩薩法官」看到不尋常的現象,開始倒過來調查濫訴者。這種好法官的比例也未免太少!

惡房東被揭穿,主要是自己太囂張到處露面,一旦欺騙透過新聞報導廣爲人知後,所有的法官都建立了共同的心證,如此才撥亂反正。問題是,那些比惡房東更狡詐的「濫訴禿鷹」保持不對外伸張的低調,此刻是否仍然施展惡行?答案是肯定的,由於訴訟防禦體系的脆弱,自然繼續引誘着利用法院勒索的詐財者,令人不寒而慄。

如何強化司法的防禦體系?以我的實務經驗,提供王院長兩項重要建議。

一、惡房東利用每個案子審查中間不相連的行政落差特性,讓自己在每個案子中都像是新的受害者。因此法院必須有一套警示系統,新案提出後,會自動將過去的案子連結起來,提醒法官這是屢訟的狀態,使法官更爲謹慎。法官也必須被訓練成要把過去的案子連在一起看。

二、惡房東經常利用僞造文書的手段,儘管臺灣法律規定公務員有舉報不法的義務,但我在法庭上從沒看見任何一個法官對於眼前僞造文書的事實主動移交地檢偵辦。法官對於僞造文書的行爲視若無睹,令人痛恨,如果法官自己不遵守法律,等於站在非法這邊爲詐欺者大開方便之門。這部分王院長必須加強內部的教育訓練,如果有法官經過舉報證明沒有積極處理僞造文書案,應該有嚴厲的人事懲戒。

司法體系存在着各種弊端,需要能幹的負責人勇敢改革,臺北地院蓋新房子當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針對問題能夠不斷地檢討改進。寄望於王院長針對惡房東暴露的訴訟防禦體系的脆弱問題,認真檢討,並推動大力的改變,實現真正的社會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