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掃描-婦人被撞腳踝骨折求償300萬 判賠44萬

基隆基隆市柳姓婦人前年1月騎機車經教孝路,遭機車騎士違規逆向撞倒在地,造成右腳踝骨折,事後因受傷無法工作,向對方要求3百萬元賠償款,日前法官審理認爲,柳婦從事直銷業並非仰賴「下肢」工作,而且薪資高低依「下線人數業績有關,最後判騎士只須賠柳婦醫療及看護等費用,約44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