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印國寶「龍藏經」轉光碟牟利 故宮內賊遭判9年

▲國立故宮博物院多年前爆出弊案。(圖/示意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張曼蘋/臺北報導

國立故宮博物院文創行銷處前研究員陳耀東及前助理葉麗珍被控涉嫌利用職務,向得標廠商索賄,並盜取故宮典藏的「龍藏經」、「永樂大典」等國寶文物數位影像檔,在外開設祥禾公司,傳送給中國廠商複印成光碟。臺北地院宣判,陳耀東被判9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葉麗珍被判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2年,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陳耀東負責《龍藏經》授權印製標案龍岡數位文化公司在2008年1月間,以2016萬標金取得複製權,但龍岡公司擔心印製品無法如期完成,擔心受罰及延誤上市而蒙受損失,其趙姓負責人隔年以90萬分別行賄陳耀東及葉麗珍。

龍岡取得標案後,陳耀東建議趙姓負責人另成立公司銷售,2010年7月另成立祥禾公司,隨後祥禾被陳耀東作爲故宮博物院與中國浙江大學宋畫全集授權制作代理商陳男還涉嫌使用祥禾名義向故宮申報不實運費,涉詐領4萬5千元運費。

自故宮執行數位典藏計劃起,陳耀東、葉麗珍盜印《龍藏經》等多項故宮館藏,將檔案私下攜出複製在光碟中,並藏在祥禾公司,直到2010年11月廉政發動搜索,全案曝光

「龍藏經」是清朝康熙皇帝奉祖母孝莊太皇太后懿旨派員製作執行,共動員僧衆171名,蒐集1100部佛教經典,所需金箔逾37萬兩銀,金粉1782兩,抄制工程至康熙8年才完竣,迄今已有342年,計10萬頁,共108函。民間傳說,擁有「龍藏經」者可保家族五世其昌,擁「永樂大典」也有同等效果。故宮爲推廣中華文物,斥資上億元、耗時3年,印製「康熙版藏文龍藏經」,是故宮當時來最大的出版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