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好友家聚會「半夜硬上他姊姊」 累犯男被逮辯:我們交往過

趙男趁四下無人時,潛入好友姊姊房間強行硬上。(圖/翻攝pixabay)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趙姓男子2001年5月1日到友人家聚會利用好友外出購物機會,偷潛入對方姊姊房間強行硬上得逞。事後,被害人拿着趙男擦拭過的精液衛生紙報警處理;桃園地院日前依強制性交罪將他判處有期徒刑3年10月,期間還必須接受治療。

案件審理期間,被害者指控,趙男綽號小新,是弟弟朋友,但是兩人並不認識,事發當天凌晨3點多,當時房門沒鎖,在家中熟睡,突然對方就壓了上來,「驚醒後我有反抗,但對方力氣大到我無法推開、無法反擊,也無法呼吸」,就慘遭強制發生性行爲了,我便拿着沾有精液的衛生紙報案

對於被害人的指控,趙男承認有到好友住處,且也有與女方獨處,但是否認有進行性侵的行爲,還稱與被害人曾經交往過,但是絕對沒和女方發生過性行爲。

法官依據被害人說詞證物證據,加上被告先前也曾犯過2件妨害性自主案,且經判刑確定,因此認爲趙男有進行性侵行爲,並依強制性交罪判將他判3年10月,且應於入監執行前,令入相當處所,施以治療,其期間至治癒爲止,但最長不得逾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