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齒男好凶 帶酒店姊姊出場還掐脖硬上
幼齒男好凶,帶酒店姊姊出場竟掐脖性侵。(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新北市一名年輕李姓男子,前年到臺北市酒店消費,帶一名酒店小姐S出場,明知S不做性交易,竟掐住她脖子還恐嚇「妳真的覺得我不敢打妳嗎」,性侵得逞。酒店妹提告,李男律師辯稱,S在酒店工作10年,有豐富社會經驗,而李男「僅爲大學新鮮人之年紀」,堪稱涉世未深,否認性侵。不過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李男3年6個月徒刑,可上訴。
依據判決書內容,S指控,前年5月某日,李男到酒店消費,並買她出場。兩人先去吃宵夜,接着李男以鐘點時間未到爲由,將她帶回家中。之後李男不顧她拒絕,竟掐她脖子還恐嚇「妳真的覺得我不敢打妳嗎」等語,性侵得逞。S離開李男家中,立刻聯絡酒店經紀驗傷報警。
李男的律師辯稱,S從20幾歲就在酒店工作,已從事酒店工作10年,顯見具有豐富之社會經驗及成熟之判斷能力,比起一般女性應有豐富之經驗足以應對;而李男僅爲大學新鮮人之年紀,與S相比,堪稱「涉世未深」。更稱兩人互動良好,李男有意交往,才自然而然發生性行爲。
不過新北地院審理髮現,雙方事後通訊對話中,李男不斷向S道歉,加上李男住處監視器畫面顯示,S當時酒醉是被李男硬帶上樓,加上S頸部有掐痕,認爲李男種種辯解不足採信,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6個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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