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政府要企業停業還發薪 究竟要虧多少錢?不如直接倒閉!

本土疫情延燒,統領百貨後方商圈人流稀疏。(圖/記者林振民攝)

記者潘姿吟綜合報導

本土疫情延燒、重創產業,甚至許多企業配合防疫被要求停業,但礙於勞基法仍得支付全薪、不能放無薪假,當政府要企業停業還發薪,究竟要虧多少錢創業人Allen Lai在臉書Men's Game 玩物志算出一般公司經營成本,讓大家知道停業的損失,爲企業主發聲。

他攤開試算表格,以3個人的公司被迫停業、零收入的情況計算,1個月空燒將約15萬元、3個月近45萬元、半年則90萬元;若是5人公司,1個月不營業造成的損失將近25萬元,3個月近75萬元、半年則約150萬元。公司規模愈大,虧損愈多。

Allen Lai感嘆,沒有人想得罪勞工,因爲勞工數量最多、人多勢衆,但人多不等於是非。他認爲,政府長期以來,把照顧勞工的責任全部丟給企業主,造成勞資關係緊張,實在很不合理。舉例來說,勞工月薪領3萬元,公司其實承擔了勞保、健保、勞退等企業該負擔的部分,實際上支付了35,750元,但員工並不知道。

他指出,大家停業,根本就不需要政府的減稅優惠,因爲沒賺錢就不會產生稅金,所以無法產生實質的幫助。

有不少同爲企業主的創業人認同他說實話不容易、紛紛附和,「中小企業主就是政府強姦對象!」「員工心態都是這樣。不想承擔更多責任!只想自己的福利!有天他當老闆他才能體會,老闆被政府剝很多皮!」「員工薪水就算了,店家還因爲休息要扣貨款~政府只會喊話對什麼都沒幫助!」「勞基法一直改,再加上疫情來,當老闆真他媽超可憐!」「還能撐着的老闆,背後的壓力真的很大!」

討論串中,也勞方留言,「我是勞工。上有老,下有小,有房貸,要吃飯,挺老闆,全家喝西北風?」「開店有賺有賠,開店前請自己要將風險計算下去,有人逼你開店嗎?」

根據經濟部《2019年中小企業白皮書》的資訊臺灣中小企業家數爲146萬6,209家,佔全體企業97.64%;中小企業就業人數達896萬5,000人,佔全國就業人數78.41%。對於紓困4.0,不少老闆在封閉社團吐苦水,政府不應該一天到晚要企業放有薪假,因爲就算員工薪資全額補助,企業還是虧錢,只是虧比較少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