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街性侵未遂奪走女內褲 惡男強辯「卡到陰!」

女子夜間酒後切勿一人獨行。(意圖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褚姓男子深夜發現穿裙女子酒醉獨行,企圖當街性侵未能得逞,竟帶走女子的內褲聞一聞氣味再丟棄垃圾桶法院審理時他辯稱手被內褲卡住不方便,後來又說是對方主動給的,法官根本不信,二審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2年。

家住基隆市的褚姓男子去(102)年6月凌晨行經桃園縣竹鄉洛陽街,看見1名穿裙女子酒後獨行,立即尾隨並推倒女方,伸出狼爪進入女子內褲撫摸其下體,再強脫內褲欲性侵時,因被害人不停尖叫反抗,一名騎士剛好經過按喇叭警示,褚男擔心事蹟敗露,拿着女子內褲拔腿就跑,被害人不甘受辱報警提告。

性侵男聞內褲氣味,供詞一辯再辯

警方監視器畫面循線逮捕褚男,他供稱沒有要性侵對方的意圖,只是想摸一摸,不料手被內褲卡住,乾脆把內褲給脫掉,後來出現路人,他就趕快離開,內褲曾經拿出來聞氣味,之後丟到基隆火車站附近的垃圾桶。

法院審理期間,褚男推翻口供,反指女子沒有反抗並自願將內褲交給他。被害人回憶被害經過,不停哭泣拭淚地說,當天公司約在KTV聚餐,她喝了些酒後,走去便利商店買水,欲返回KTV路上受害,事後身心創傷甚巨。

臺灣高等法院認爲褚男爲逞一己性慾,趁被害人一人酒後獨自步行隨機犯案,完全不尊重女性的性自主權,依妨害性自主判他2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高雄夜店曾出現「撿屍摳摳哥」。(圖/取自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