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大陸節目來賓可能涉反滲透法? 陳明通:還要再瞭解

林楚茵(取自立法院官網)

民進黨主導下,去年底立法院通過反滲透法,今天民進黨立委林楚茵甚至在立法院質疑,如果有臺灣民衆在臺灣上了大陸方面製作政論節目來賓,也可能涉及反滲透法當中禁止受敵對勢力資助規定,對此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則表示,還要再瞭解。

日前有大陸東南衛視記者在臺灣製作政論節目,被陸委會認爲與來臺目的不合,將之驅逐出境,不過東南衛視轉而與網路平臺合作開網路節目,並邀請臺灣民衆擔任來賓。

對此林楚茵詢問陳明通,這樣算不算境外勢力透過媒體方式進入臺灣統戰媒體洗腦?有沒有法可管?

陳明通表示,中共的大外宣愈來愈進步,一層一層管理,過去一段時間租攝影棚政府嚴重警告後停止了,但如今林楚茵說的這種情況只能先揭露,讓國人知道這是中共的大外宣,國人去參加這節目,跟臺灣主流民意是相違背的。

林楚茵進一步詢問,臺灣的業者提供攝影棚,來賓也可以拿費用,拿來賓費算不算拿敵對勢力的資金協助?有無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反滲透法與國安法規定?

陳明通表示,依照兩岸條例規定,如果是政治性合作行爲未經允許,當然可以加以處罰,但受邀評論是不是政治行爲要進一步瞭解。

但林楚茵質疑,這種模式由中共的官媒中央廚房,給底下新媒體放到國際網路平臺,還只是意見評論嗎?不會影響國安嗎?

陳明通回稱,如今媒體傳播的方式非常多,我方人員對方合作是不是政治性合作行爲還要了解細節,若純粹製播東西在網路流傳,有人轉貼,這本身是不是還要了解。

陳明通強調,合作有比較嚴謹的定義雙方要表達一致意見,且有成果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