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舊公所3樓空間流標5次 市府收回再規畫

市府將淡水舊公所大樓規畫成公益大樓,未料三樓空間去年5次流標,體育處返還空間,財政局表示,各局處將可於3月申請廳舍空間,後續由府內平臺決議規畫,圖爲淡水舊公所目前外觀。(戴上容攝)

新北市府去年決議將淡水舊公所規畫成適合「老中青」公益大樓,未料三樓空間5次流標,體育處1月公文以「政策達標」爲由返還空間,新北市議員鄭宇恩表示,希望延續一、二樓公託空間,在三樓設置親子館;財政局表示,各局處將可於3月申請廳舍空間,後續由府內平臺決議規畫。

淡水舊公所坐落於老街精華地段,市府2017年辦理招商拚活化,嘉義食品公司以年租金456萬得標,租約中規定廠商提供一半空間回饋地方,嘉義食品租約2020年底到期,財政局2020年9月起重新標租,歷經3次招商結果都不理想。

新北市府2021年決議將大樓收回,規畫爲符合「老中青」都可使用的大樓,一、二樓爲公共托育中心,三樓爲微型運動場館,四樓爲身障公益小作所,五樓爲市民活動中心,四、五樓已開幕使用。

新北市議員鄭宇恩指出,去年三樓「微型運動中心」進行招商,但鄰近約10分鐘車程,至少有2家健身房,加上受疫情影響,運動人口大減,廠商無利可圖,投標意願低落,她認爲三樓空間應延伸一、二樓公託空間,打造成親子館。

體育處表示,去年招商前曾開過說明會,經廠商評估有潛力,才爭取三樓空間設置微型體育中心,然而,去年5次招標均流標,體育處洽詢潛在廠商後得知,運動服務業經營考量疫情因素,影響投標意願,爲加速該空間活化、加強使用效益,將空間交還財政局重新調配規畫使用。

財政局公用科長陳妍如表示,1月初收到體育處公文,文中以「體育據點增至34處,政策達標」爲由返還空間,今年3月初將開放各局處申請廳舍需求,後由府平臺作討論,預計4月市府就會決定由哪個市府進駐使用,後續展開廠商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