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女想生烏克蘭混血娃 說服弟捐精生雙胞女娃卻人財兩失

單身女說服胞弟捐精生下臺、烏混血雙胞女娃,最終因胞弟自己要而鬧上法庭女子被判敗訴,人財兩失。 (示意圖/Shutterstock)

1名住在高雄葉姓單身女子,因羨慕周遭好友借精生了可愛混血美娃,與胞弟及弟媳商量後,說服胞弟捐精,請他到烏克蘭找了代理孕母條件孩子出生後必須讓她辦理收養手續。後來烏克蘭代理孕母果然生了1對漂亮可愛雙胞胎女娃,不料胞弟卻因混血娃太漂亮可愛,反悔不願送養,姊弟因此翻臉對簿公堂,結果葉女被高雄地院判敗訴,落得人財兩失。

據瞭解,葉女說服胞弟捐精後,請弟弟與弟媳到烏克蘭與診所簽約,捐精找代理孕母,期間包括醫療費用機票食宿所有費用,全由葉買單,唯一條件是,孩子一出生就要帶回臺灣,無條件讓他辦理收養手續。

不料,弟弟見雙胞胎太可愛想自己養,還將小孩帶走,拒讓胞姐申請撫養權姐姐得知後立即前往弟弟家中理論談判中弟弟態度強硬,還禁止親姐不能探望將雙胞胎,姐姐氣憤提出告訴。

葉女決定提告民事返回不當得利訴訟,要求賠償相關費用共447萬5851元,但葉女的弟弟與弟媳反駁,當初確實爲圓葉心願答應捐精,但此舉違反公序風俗契約並無約束力,相關費用僅是葉女爲個人利益而出,不能說是不當得利。

法院認爲,葉女將嬰兒商品化,已經嚴重損害人性,也損害葉女弟弟一家人親權,有違社會道德觀,且葉女等人的行爲,已經違反人工生殖法,因而認定契約無效,即使葉女的弟弟拒絕讓出雙胞胎撫養權,也不構成債務不履行或不給付,無須負賠償責任,判決葉女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