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媽遇男大方借錢 結局曝光慘被拐肉償還要賠15萬

一名女子負債,向一位男性好友借錢,卻反被拐騙以肉體償債,事後還被男子妻子控告賠償精神賠償金。(示意圖/Shutterstock)

高雄市一名單親媽因遭到倒會,讓人夫好友有機可趁,先借錢給她後,不斷暗示可以用肉體償債,雙方因此前往摩鐵嘿咻三次,但期間A女擔心被元配發現,偷傳「我認爲你老婆最近會查很緊,所以還是小心一點」等訊息給人夫,還是遭到元配識破,被迫付出25萬元私下和解,但元配卻反悔提告,一審判單親媽要陪40萬,但她認爲事前已付出25萬決定上訴,高雄高分院判決僅須賠償15萬元定讞。

根據判決書記載,A女與人夫原爲朋友關係,人夫於106年9月間偶然得知A女被倒會、經濟出現困難,主動借她3萬元,之後陸續於同年12月間再借36,000元、8,000元、2萬元,共計94,000元。但A女遲未還款,人夫竟於107年4月間開始不斷暗示稱:「愈欠愈多,到時就拿肉來還,若穿丁字褲給我看,就可不用還錢。」

之後人夫更利用被告經濟狀況不佳,單親又有小孩需扶養,多次性騷擾,被告因亟欲清償積欠之債務並斷絕往來,遂勉強隨同前往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爲,事後於107年4至6月間,人夫又對A女表示,很同情她的經濟狀況,若是再和他嘿咻,可以繼續提供金援

A女迫於當時經濟壓力,又和人夫連續發生性行爲2次。但A女認爲債務業已清償,不斷藉詞推託要和人夫疏遠,未料兩人發生性關係卻被元配發現。

元配看到A女發送給丈夫「我認爲你老婆最近會查很緊所以還是小心一點」等簡訊後,利用丈夫名義回覆「沒有關係啦」、「他沒有在說什麼」、「你明天有時間嗎」,果然釣出A女與丈夫有一腿。

元配事後要求A女到住處過程中不斷恫嚇威脅逼問,人夫則是龜縮將所有責任推到A女身上,元配宣稱只要A女願意承認並寫悔過書以25萬元和解就不會提告。

未料A女借了高利貸和解後,元配又反悔提告,導致A女發生持續性憂鬱症,不時有輕生念頭,目前必須持續就診精神科

原本一審高雄地院判決A女賠償40萬元,但她認爲已付出25萬元而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法官調查後,判決僅需賠償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