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寫論文公司直擊!「12萬保證過」 分工細如電影門徒
圖、文/鏡週刊提供
網路上「代寫論文」廣告氾濫,本刊找到一家標榜「全國唯一敢開店營業」的代寫論文公司,記者佯裝研究生洽談僱用槍手交易,該公司專員聲稱:「12萬元保證修改到滿意爲止」。此外,還有標榜「教授執筆」、全國最強!也有保密到家,懷疑客戶可能是檢調人員的代寫論文公司;最離譜的是,竟然有業者聲稱連科技部的研究計劃都可以捉刀,可見高等教育作僞成風,徹底腐敗。
本刊記者佯裝研究生,進入這家兼營代寫碩博士論文業務的「全國考訊」,該公司專員表示,他們會幫客戶找到適合的撰寫者,保證修改到滿意,可以通過口試。她還強調,一定會找相關研究所碩士畢業,有3年以上撰寫論文經驗的槍手,所以收費比外面沒有品質保障的網站高,約12萬元。
另一家「文心誠品論文編修研究網」,就顯得低調、神秘,除了電子郵件信箱,拒絕透露任何資訊,甚至擺明了,槍手、公司、客戶3方最好不要碰面,因爲害怕客戶可能是檢調人員僞裝的。
此外,有家「竹軒顧問室」,號稱除了碩博士論文,連SSCI學術期刊、國內學報、研討會論文,甚至國科會計劃書或政府補助案,以及研究補助案的期中、期末報告,都能捉刀。
還有業者標榜,公司老闆本身是教授,旗下有專職服務的教授,打出「教授代筆」,保證論文一次過關的口號,吸引經濟能力佳、但沒時間寫論文的在職專班、EMBA學生,據業者透露,頗受這些多金研究生歡迎。
針對碩博士論文找槍手亂象,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長樑學政表示,依現行《學位授予法》規定,校方對授予之學位如發現論文或技術報告有抄襲舞弊,經調查屬實可撤銷學生學位;若經校方發現不當或違法處理論文之情事且未在限期內改進,教育部得以糾正並組成「審查委員會」,減少校方各項獎助及招生名額作爲懲戒。
若業者幫人代寫論文,可對業者(行爲人或負責人)處以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並在近期修正法草案中更將進一步將最低罰鍰改爲30萬元以上。
教育部強調近年已建置「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提供高等教育師生學術研究倫理之數位課程,用以強化校園學術倫理意識,並據此列爲校方相關計劃申請以及核配經費之牽制手段,來遏止論文代寫之舞弊行爲。
更多鏡週刊報導【博碩士用錢買】在職專班一條龍 直擊全臺唯一論文槍手實體店【博碩士用錢買】怕客戶是檢調 網路槍手比販毒還神秘【博碩士用錢買】6專職教授隨時待命 連科技部研究補助案都能代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