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羽球教練遭爆賣學籍、報假帳 親上火線迴應

蕭博仁。(圖/蕭博仁提供)

記者洪偵源/綜合報導

大同高中球隊教練蕭博仁,遭週刊爆料學籍、報假帳等一切爭議行爲,13日親火線迴應,針對週刊事件逐一回應,以下爲迴應全文

<雲林住宿>因賽程順延, 比賽較晚結束, 放棄入住預付費用旅館。當時有選手家長考量選手住進大通鋪,恐影響睡眠品質減損賽場表現,而且該次賽前球隊宿舍正發生選手感冒交互傳染,進而放棄原訂入住陳姓家長自宅, 改由當地球友協助訂房。訂房期間正值團客搶房旺季, 業者要求全額預繳房費,但該次賽事順延,我隊全隊選手比賽結束時間已晚,外地調度車輛接送不易,考量隔天仍有選手出賽,當下經球隊師生與家長共議,決定放棄入住已訂旅館,就近借住陳姓家長自宅。但旅館業者已講明不退費,我隊即要求旅館開立發票,並悉數回校依規定覈銷

<後援會回饋金>相關帳目單據已交政風單位帶回,本人未經手後援會經費。本球隊選手衆多,訓練強度大、時數長,訓練用羽球消耗量也大,一年花費大約八十萬至九十萬之譜。由選手家長自組的後援會決定, 收到全中運獎金之後, 按部分比例捐贈給後援會,存入後援會帳戶列管,以上款項依次使用在比賽雜支補貼、購買訓練用羽球、外聘教練等花費,支出均由選手家長(後援會成員)列帳,過程本人均未經手。

<扣繳憑單>本人均未經手或轉交其他單位(給選手)的扣繳憑單。選手收到的扣繳憑單是優乃克(YONEX)公司提供選手出國比賽費用之單據,教練未經手該費用,而是由贊助公司直接支付給選手。

<學校住宿>所有帳目資料已交由政風室帶回。自校方安排球隊選手在校住宿以來,爲維護選手安全,每天都安排留宿管理人員,當時校方因時制宜,雖可提供住宿,但不編宿舍維修與添購器材費用。經選手家長召集開會討論決議每月收費一千元, 以支付留宿人員管理費空調設備清潔費等開支, 這部分也已列帳,並呈交政風室。

<轉學生招考>105學年下學期,球隊有一位雙打選手轉出離校,考量原雙打搭檔缺少配手,實有補齊缺額之需。本人依招生程序公開招考,也按檢測標準錄取一名選手,全程公開,沒有所謂量身訂做、收取該生家長贊助款之事 。

以上說明由 臺北市立大同高中教師 蕭博仁 發出 / 10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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