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統假酒2年生產90萬公升 6萬公升賣國軍

地方中心/彰化報導

彰化縣政府28日表示,大統關係企業大聯制酒公司食用酒精香料製作料理米酒,2年來生產90萬公升,去年有6萬公升銷售軍方;至於酒品標示不實是否涉及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及逃漏菸酒稅等部分,將移請檢警國稅局單位偵辦,目前裁處書已於28日上午送至大聯制酒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彰化縣政府財政處上午表示,大統關係企業大聯制酒公司自民國95年設廠,所登記及標示的酒類應用蒸餾及釀造方式製成,但經調查卻都用食用酒精,調和其他原料製作,違反消費者權益

彰化縣府財政處長詹明叡表示,財政局26日及27日加班調查發現,大聯所生產的12款酒品,除大統極品人蔘酒外,其他料理米酒、米酒頭及高粱酒等11個品項,都涉及標示不實。他以銷售量最大的料理米酒爲例說明,經蒐證查驗後,發現大統料理米酒非由米釀造發酵而成;大統蔓越莓酒等酒品登記爲水果釀造酒,卻以食用酒精調配製成等不實情節,確認該公司目前所生產大統料理米酒等12款酒品,除大統極品人蔘酒1款以外,其中有11款違反煙酒管理法第33條規定,涉及標示不實,損及消費者權益。

詹明叡還說,根據大聯公司生產報表,大統料理米酒共有600毫升及3000毫升兩品項,去年產量爲50萬公升,今年爲40萬公升,兩年來共生產90萬公升,其中大統料理米酒600毫升品項在市面通路有鋪貨,3000毫升品項則提供給國軍單位,去年供貨給國軍單位達6萬公升。

詹明叡指出,財政處同時也已蒐集該公司制配方表、取樣添加物及調閱帳簿憑證,並依行政調查程序於10月25日下午前往該公司對負責人高振利及其品管人員製作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