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傷老闆娘搶1根雞腿 醉漢恐揹5年以上強盜重罪
薛姓男子因與小吃店老闆娘起爭執,打傷老闆娘並拿走1只雞腿,遭臺北地檢署依強盜重罪起訴。(示意圖/SHutterstock)
薛姓男子在北市某小吃店用餐,因酒醉講話太大聲,與老闆娘起爭執,薛男心生不滿,竟打傷老闆娘,並拿走1只雞腿吃掉,當場遭警逮捕。臺北地檢署偵結,認爲薛男犯行構成5年以上刑責的強盜罪,4日將他起訴。
檢警調查,薛男有多次竊盜前科,但因偷的東西價值都不高,案件多以拘行、易科罰金執行完畢。他去年12月間酒後到某小吃店用餐,因講話太大聲,又不聽老闆娘規勸,雙方起了爭執,老闆娘擔心影響到其他客人,報警求助。
薛男疑不滿老闆娘制止他大聲說話,越想越氣,走向櫃檯伸手要拿盤子裡的雞腿,老闆娘見狀蓋上蓋子,薛男竟動手打人,並搶走1只雞腿離開,獲報趕來的員警撞見薛男正在路邊啃雞腿,當場將他逮捕送辦。
據悉,薛男否認犯罪,辯稱當時已經喝醉,不記得案發經過。檢察官根據監視器畫面,認定薛男確實動手打人,形同以強暴方式搶走雞腿,遂依強盜罪嫌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