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公佈福建對臺示範區21意見

大陸國務院制定《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12日晚間全文發佈。圖爲福建省平潭島。(中新社)

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意見要點

大陸國務院制定《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意見》),12日晚間全文發佈。《意見》除鼓勵臺灣民衆在福建購房置業,努力實現臺灣居民居住證與大陸居民身分證社會面應用同等便利,還聚焦金馬地區,讓金馬民衆在廈門、福州享受同等待遇,打造同城生活圈。

《意見》最早是由大陸全國政協主席王滬寧在今年6月廈門海峽論壇大會上宣佈。昨日全文公佈共有6大項共21條。在「總體要求」稱,讓「兩岸一家親、閩臺親上親」社會氛圍更加濃厚;廈門與金門、福州與馬祖融合發展示範效應不斷顯現,平潭綜合實驗區對臺融合作用充分發揮。

《意見》指出,推動閩臺基礎設施應通盡通,暢通閩臺與大陸其他地區連接通道。進一步優化、加密福建沿海與臺灣本島及金門、馬祖客貨運航線;「鼓勵更多從未來過大陸的臺灣同胞來閩走訪交流。」

《意見》還稱,支持兩岸大專院校在閩開展高水準合作辦學與多元化合作,支持臺灣優勢特色產業企業以多種形式在閩參與職業學校股份制、混合制辦學;支持在閩各類企業特別是臺企聘用更多臺灣員工。加大在閩職業學校招聘臺灣教師力度。

在便利生活面向上,《意見》表示取消臺胞在閩暫住登記。鼓勵臺胞申領檯灣居民居住證。臺胞在閩定居落戶實現「願落盡落」,鼓勵臺胞在閩購房置業;努力實現臺灣居民居住證與大陸居民身分證社會面應用同等便利。

「支持廈門與金門、福州與馬祖深化融合發展」,《意見》強調,實施金門居民在廈門同等享受當地居民待遇,探索廈金合作共建基礎設施模式,加快推進與金門通電、通氣、通橋。支持馬祖居民在福州同等享受當地居民待遇,推進福州與馬祖通水、通電、通氣、通橋。支持福州新區與平潭綜合實驗區建立對臺融合協同機制。

在產業面向上,《意見》表明,建設兩岸標準共通服務平臺,鼓勵兩岸產學研企共同制定行業共通標準,探索建立臺企資質評估及認證體系;推動設立兩岸產業融合發展基金,支持海峽股權交易中心「臺資板」創新升級;促進臺灣農漁業和中小企業在閩發展。

此外,《意見》也稱,鼓勵閩臺青少年交流,支持閩臺兩地中小學校加強校際交流。鼓勵符合條件的臺灣民間組織在閩設立辦事機構。支持廈門大學等加強涉臺研究機構建設、與臺灣各類智庫交流合作。鼓勵臺灣文化業者投資入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