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高掛「支持韓國瑜就是支持共產黨」布條 臺灣國成員不起訴

臺灣成員懸掛布條質疑「支持韓國瑜就是支持共產黨」,被控誹謗等罪不起訴。(圖爲資料照/臺灣國辦公室提供)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獨派團體「臺灣國」召集人王獻極、辦公室主任陳峻涵等4人,今年1月初在臺北市火車站附近懸掛「支持韓國瑜就是支持共產黨」的巨型布條,被控違反《總統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等罪,臺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爲臺灣國等人根據媒體相關報導,對政治人物可受公評事項,用直白方式提出質疑,未達誹謗等程度,8日處分不起訴。

王獻極等人在1月7日下午,穿着「下架吳斯懷、拒投中國黨」的背心,到臺北是忠孝西路與中山北路口、監察院對面大樓頂樓,向下懸掛「支持韓國瑜就是支持共產黨」的巨型布條,30分鐘後被警方要求撤下,韓辦則提告指控臺灣國除懸掛布條外,還在臉書社羣上不直指韓親中言論,涉嫌意圖使人不當選、誹謗等罪。

但王獻極等人則拿出媒體上,韓國瑜曾進入中聯辦等新聞資料,證明自己是根據報導,質疑韓的政治傾向。檢察官調查認爲,當時正值總統大選候選人的政治言行可受公評,王獻極等人有所依據而推論質疑韓親中,雖然用詞直白,但並未達犯罪嫌疑,因此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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