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鶯歌女童腿骨貫穿遭虐死 母男友判死刑

狠心虐死女童莊男,遭新北地院判處死刑。(報系資料吳堂靖攝)

去年11月新北鶯歌一名4歲女童遭鐵棍虐打,腿骨斷裂刺穿皮膚,被丟包醫院時早已僵硬死亡。虐死她的是母親同居人莊嘉億,新北地院審結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處莊嘉億死刑,替兒掩蓋犯行、未將女童送醫並阻礙社工訪視的莊母則判無期徒刑。

可憐的女童去年11月22日晚間被丟包在恩主公醫院時已僵硬死亡,警方循線逮捕24歲的莊嘉億與莊男母親。莊男是女童母親的同居人,女童母親10月因案入獄,將女兒託付給莊男。

莊男坦承犯行,供稱因女童吵鬧不休,才持棍管教檢警相驗女童遺體時,發現女童遭打斷腿後,可能曾嘗試移動,纔會導致腿骨貫穿皮膚,且女童全身多處新舊傷,部份傷口甚至已潰爛爛發出異味,女童眼皮遲遲未閉合,讓在場人員不忍直視,痛批莊男「沒人性!」。

檢警調查莊男持鐵棍打女童屁股,還以拳頭打腿、持毛巾甩臉,女童因長期凌虐骨折,營養不良、皮膚脆弱,骨頭刺穿,莊男僅拿棉花塞住傷口,沒送醫。

莊男母親也涉嫌阻撓社工調查,面對社工電話詢問時,以「有事不在家」、「帶女童去南部」等爲由,或不應門,拒絕訪查

合議庭指出,莊嘉億明知女童當時甫年滿4歲,身心發展均未臻成熟,竟多次恣意徒手、持毛巾、鐵棍毆打女童,導致女童幾乎體無完膚、新舊傷痕並呈。

合議庭說,莊男嚴重扭曲人類存在之基本價值,隨意踐踏女童人性尊嚴,泯滅人性,造成被害人家庭破碎,犯後沒有悔意,行爲已符合兩公約規定的「情節最重大之罪」,若重返社會恐再度僅因細故或自身情緒管理不佳而產生壓力,以相同手段侵害他人,尤其是幼童,判決莊男死刑。

檢警調查,從事援交工作邱女將女兒託付給無業的莊男與其母照顧,莊男卻因懷疑邱女與客人搞曖昧,又認爲女童沒聽話吃飯、睡覺,失控持鐵棍打女童屁股,還以拳頭打腿、持毛巾甩臉,女童因長期凌虐骨折,營養不良、皮膚脆弱,骨頭刺穿。

莊男母親也涉阻撓社工調查,面對社工電話詢問時,以「有事不在家」、「帶女童去南部」等爲由,或不應門,拒絕訪查。

去年11月22日,莊男在母親陪同下前往面試,要10歲姪子幫忙喂女童吃飯,但女童早已奄奄一息,姪子花了一下午只餵了女童吃4口飯,莊男回家後驚覺女童已無呼吸心跳,緊急CPR送醫,竟將女童丟包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