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繼承優化:5萬以下免公證,理財產品、國債納入簡化提取範圍
紅星資本局4月27日消息,近日,金融監管總局、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佈了《關於優化已故存款人小額存款提取有關要求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紅星資本局從金融監管總局瞭解到,此次發佈的《通知》主要涉及四方面優化:
一是將簡化提取的賬戶限額由最低1萬元統一提高至5萬元。同時考慮地區和機構差異,允許農村中小銀行延後至2025年底達到該要求。
二是擴大簡化提取範圍。將黃金積存產品以及國債、理財產品納入簡化提取範圍。
三是明確查詢賬戶交易明細有關要求。銀行可以應第一順序繼承人要求,提供已故存款人死亡後以及死亡前6個月內的賬戶交易明細。
四是加強和改進金融服務。對小額存款提取業務中常見的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等情況,要求銀行一次性告知申請人相關要求。銀行可以參照18號文要求,簡化喪葬費、撫卹金提取手續,爲第一順序繼承人辦理簡化提取。
金融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指出,已故存款人銀行賬戶交易明細記載着已故存款人生前的部分個人信息,並且可能涉及個人隱私,應當謹慎對待。商業銀行負有“爲存款人保密”的義務。繼承人雖然可以概括繼承已故存款人與銀行間的合同權利義務,但基於賬戶交易信息的人身屬性,繼承人並不當然取得對賬戶交易信息的獲知權利。不當使用賬戶交易信息、侵害已故存款人隱私的,行爲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據悉,此次限額提高後,已故存款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或者公證遺囑指定的繼承人及受遺贈人,在辦理不超過5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的已故存款人小額存款提取業務時,只需攜帶有效身份證件、死亡證明等能夠證明已故存款人死亡事實的材料、親屬關係證明材料或公證遺囑等材料,無需提交由公證機構出具的繼承公證書。
《通知》還明確喪葬費、撫卹金不計入5萬元賬戶限額,可以全額簡化提取。申請人可以通過適當方式,表明賬戶中資金屬於喪葬費、撫卹金。銀行通過覈查交易信息和資金來源、申請人簽署承諾書等方式確認資金性質,在保障資金安全的前提下,辦理簡化提取。
紅星新聞記者 王田
編輯 楊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