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到期紅單 新北市可順延至2月2日繳款!
紅單即將過期,但是遇到春節,許多繳費地點都在放假,怎麼辦?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表示,1月27日至2月1日,只要是新北市管轄的交通違規案件,違規通知單所載應到案日期如果在春節期間,可順延至2月2日(初六)恢復上班日繳納。
裁決處指出,春節期間到期的交通違規案件,繳費期限將自動延長至2月2日。在連續假期期間,民衆可利用4大超商(7-11、全家、萊爾富或OK)、語音(4121111轉168#)、監理服務網或ATM轉帳繳納罰鍰。
裁決處也補充道,但持有三段式條碼紅單或裁決書至超商櫃檯繳款者,仍然是要依通知單上列印的期限繳納,如超過該期限則原繳款條碼將失效,此時請利用超商多媒體機或網路線上轉帳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