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哨者 要求立院成立鏡電視調閱小組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表示將繼續於交通委員會提案要求成立鏡電視調閱小組,並要求陳耀祥迴避相關案件審查。(本報資料照片)

NCC主委陳耀祥因《鏡電視》案,遭臺北地檢署列爲瀆職罪被告。當初揭露錄音檔的吹哨者立委陳椒華17日表示,她將繼續於交通委員會提案要求成立鏡電視調閱小組,呼籲朝野政黨共同支持,並要求陳耀祥迴避相關案件審查,靜候調查,以維護NCC中立性與獨立性。

陳椒華去年9月27日質詢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時,播放2021年12月鏡電視股東會3段錄音檔,揭露蔡英文總統、蘇貞昌及陳耀祥疑似介入鏡電視申照案。

錄音顯示,鏡電視創辦人裴偉於錄音檔中,聲稱自己向蔡總統反映「NCC很無理取鬧」,蔡總統立刻告訴蘇貞昌趕快處理,蘇也多次指示陳耀祥加速發照。

裴偉也提及府方是由洪耀福做代表,洪告訴陳耀祥這是「總統的旨意」,蘇貞昌當場臉色鐵青,但矢口否認干預NCC審照,堅稱總統也沒交代他處理。

陳椒華昨表示,自己多次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臨時提案,要求NCC釐清問題、調查鏡電視及相關人士金流,並提案要求成立調閱小組,提案遭執政黨委員封殺,對於民進黨的護航行爲,感到非常遺憾。

陳椒華強調,由於近日檢調將裴偉及陳耀祥等關係人列爲被告,顯然全案存在重大爭議,陳耀祥可能涉嫌瀆職等違法事實,因此她將繼續於交通委員會提案要求成立鏡電視調閱小組,也呼籲朝野政黨支持。

陳椒華說,金管會對於媒體股權交易有疑義時,應依其職權進行金流調查,她要求金管會應針對鏡電視大股東賣股一事徹查;她亦要求陳耀祥須迴避相關案件之審查,並靜候調查,以維護NCC審理後續鏡電視相關案件之中立性與獨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