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哨者保護法」沉睡中 國會調查權和立法缺一不可

▲今年3月底發生的校園社會新聞「大鬧天宮AI」事件,凸顯「吹哨者保護法案」的重要性。(圖/翻攝臉書)

● 張無忌/海外行銷

沉睡立院近8年沒進展的法案「吹哨者保護法」,從今年的校園社會新聞「大鬧天宮AI」事件中凸顯其重要性,因爲受威脅的年齡層下降了,更明示其宗旨「保密、保護、保障」的深義。

近日筆者在一場由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開的「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公聽會中,聽到振聾發聵的聲響,臺藝大通識中心主任葛傳宇的一番言論,令筆者深有感觸,故以筆代劍,與所有關注此法案動向的各界好友分享。

葛老師開場即以結論表達其心聲:反貪腐不應該有顏色,也沒有顏色,這是人民的共同心願。有效的監督政府必須要有屠龍刀跟倚天劍,刀劍合一才能夠見效。國會調查權就是屠龍刀,而「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就是倚天劍,從國際趨勢,還有確保政府廉潔透明這兩個觀點,立法是不可或缺的,這也應該是大家共識,而不應該是政黨對立的爭議話題。

在國際透明組織工作多年且擔任會籍認證委員6年的葛傳宇老師提到,在審查各國反貪腐經驗中,他發現沒有法律保障的貪腐爆料或檢舉效果極差,檢舉者容易遭到報復,因而不敢揭發問題。這不僅削弱了反貪效果,也變相鼓勵政府濫權。臺灣作爲自由民主社會,言論自由受憲法保障,但人民卻沒有言論免責權,這使得揭弊者面臨極大風險。

▲ 沒有法律保障的貪腐爆料或檢舉效果極差,檢舉者容易遭到報復,因而不敢揭發問題。(圖/CFP)

聽到葛老師的這番言論,筆者記憶猶新的回憶起多年前的黑心乳瑪琳事件,乳瑪琳是早餐店最愛用的烘焙原料,2017年遠東油脂使用過期乳瑪琳,回收再製成19項產品共906公噸流入市面,而吹哨者不僅丟了工作,人生更因此變調,人身安全被影響,家庭跟着受連累;2024年一位吹哨者爆料某黑心惡蛋蛋商賣發黴、長蟲蛋液長達五年,也同樣丟了工作,面臨威脅,得四處搬家;2022年任職家畜防治所的技士戴立紳揭發貪污,但新竹縣政府依《公務員任用法》將他免職,2次聲請釋憲都被裁定不受理;今年初的復興商工學生揭弊AI事件與網紅揭發者也遭到霸凌。以上種種的吹哨者慘景,讓所有在公領域或私職場中看到黑暗面的有良心人士皆產生寒蟬效應,生怕自己成爲因揭弊而被報復,最後成爲一無所有還連累家族的衰人。

「吹哨者保護法」爲何一直沉睡立院?人民心中百般無奈

筆者想提出的是,憲法賦予立法委員言論免責權和國會調查權,這對立法委員是完善的保障,但對於一般民衆,完全沒有這些特權,僅有抽象的言論自由。如果不賦予人民適當的法律保障,尤其是內部人揭發貪腐弊端,他們會因害怕報復而不敢行動,甚至長期活在恐懼之中。政府有法律義務立法保障揭弊者,這也是「聯合國反貪腐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against Corruption,UNCAC)的要求。

▲ 世界上幾乎所有國家都簽署和批准了「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圖/記者吳銘峰攝)

人權無國界創辦人暨理事長Willy Fautré指出,世界上幾乎所有國家都簽署和批准了「聯合國反貪腐公約」,不僅僅只將貪腐視爲刑事問題,更是人權問題。如果臺灣想符合這些國際指標,應該改革行政司法系統,嚴懲貪腐官僚,他以9度提交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法稅228」太極門案爲例,更應該取消獎金制度,他直指該制度向徵收稅款的官員提供獎勵金(係指違法稅務獎勵金),並系統性地製造貪腐。

上位者總以「擔心揭弊者保護法會引發濫訴濫控」,但以鄰國的日本經驗來看,其實務證明「嚴格的法律程序可以避免此種現象」。借鏡友邦的現代法治歷程,我們更應該做的積極行動,是明定揭弊者保護法的立法目的,限縮在揭發公私部門的貪腐,其他公共議題可以通過單行法規或行政命令來處理。

反貪腐是全民的共同心願,需要國會調查權與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的雙重保障。人民期盼政府儘快立法,提供揭弊者有法律保障,促進社會廉潔透明,提升國際形象。

▲ 2021全球廉潔指數,臺灣排名25名。(圖/翻攝自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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