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教士」2年不能交女友和工作 網友:感覺像在當兵

海明威曾擔任過傳教士。(圖/翻攝YouTube,下同)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相信不少人一定在路上看過單車的傳教士,但您知道他們一整天的行程嗎?「不要鬧工作室」推出最新影片,找來美國男子海明威描述「你所不知道的傳教士」,例如他們都是自願且自費,也不能交女友。有網友表示,「感覺像是在當兵」、「比當兵還辛苦耶」。

海明威在影片中表示,傳教士得跟教會申請要出國傳教,再由教會分配他們到各國家,不是自己決定去哪;傳教士大部分是男生,固定做2年的時間,至於女生則是1年半。

海明威說,他們每天早上6點半起牀;6點半到7點做運動;7點到7點半到吃早餐、洗澡等;8點研讀經文或教會的書;9點和10點與同伴一起學習;10點出門傳教;中午有1小時午餐時間晚餐也有1小時;9點或9點半到家;10點半就寢。

海明威指出,他們騎單車是因爲單車方便又便宜,且在臺灣,每個人負責的地區很小,不用跑太遠;至於國外傳教士負責的區域比較大,所以他們會開車。

海明威表示,傳教時有很多規定,包括一年只能打電話回家兩次,每週只能寄電子郵件或寫信聯絡家人;不能看電視,只能在教會看教會影片,也只能聽教會音樂;這2年不能交女友和工作,至於原本就有女友者,可和對方保持聯絡,但禁止碰面。

海明威說,很多人會叫他們是「摩門傳教士」,但這只是一個外號,真正名稱是「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他們出國時很年輕才19、20歲,所以結束2年的傳教生活後,回國後可繼續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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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教士在臺灣都騎腳踏車,因爲方便又便宜。

▼「不要鬧工作室」--《你所不知道的傳教士生活》。(影/取自YouTube,若遭移除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