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公安着力推進經偵案管機構建設

央廣網合肥4月28日消息(記者徐鵬 通訊員孫高林 王穎)今年初,某國企向公安機關報案稱,該公司在參與招投標業務過程中,被不法分子詐騙62.5萬元。滁州天長市公安局案管機構立即啓動涉企應急預案,隨警作戰,聚焦該案執法辦案難點,強化介入指導,落實集體議案,增強了專案組決策的科學性、公正性,爲企業挽回全部經濟損失,犯罪嫌疑人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受害企業予以高度讚譽。

2024年以來,滁州天長公安案管機構建設步入快車道,重點圍繞經偵部門“警情處置、案件審覈、涉案財物、卷宗管理”等核心環節,推行全要素統籌、全方位監督、全流程管理,充分發揮案管機構在提升經偵執法辦案質量和執法監督管理水平方面的功能作用,以實際行動踐行公安部深化執法規範化建設部署總要求,持續大力營造安商護企創一流營商環境氛圍。

按照“管辦分離”原則,選調局法制部門主官兼任案管機構負責人,選派兩名政治素質過硬、法律知識全面、辦案經驗豐富、溝通組織協調能力強的民警充實案管機構。充分發揮案管組實戰效能,通過日清、周分析、月考覈,強化對經偵執法重點環節開展綜合考評督促整改,確保建設統一規範、運行高效順暢。

緊盯經偵執法辦案關鍵環節,事前“重提醒、防問題”,事中“守規範、改問題”,事後“嚴考評、促提升”,檢查留跡、監督留痕、管理留印,力爭早發現、早引導、早排查、早起底、早清理,狠抓執法辦案源頭監督,強化問題自我發現能力,着力形成預防、審查和清理經濟犯罪案件“掛案”長效工作機制。

從專業角度出發,案管機構對立而不偵、壓案不查、違規插手經濟糾紛、久拖不決形成“掛案”等重點執法環節,實現執法隱患防改同步抓。在卷宗管理方面,對12起未破案件卷宗集中管理,對35起在偵案件卷宗統一保管,嚴格流轉登記制度,堅持跟蹤問效。在涉案財物管理方面,督促辦案民警依法、及時、規範處置,嚴禁私自保管涉案財物,不定期開展查糾整改,務必做到涉案財物精準提取、完整流轉、規範保管、及時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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