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第二天即遭棄養 法院撤銷父母監護權!

女嬰出生第二天即被遺棄,在追究相關人員刑事責任的同時,法院根據具體情形,依法撤銷女嬰父母的監護權。近日,新疆喀什地區疏附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撤銷未成年人監護權案。

阿某(女)與艾某(男)在外務工時相識相愛,一年後,阿某非婚生育了一名女嬰,生育後的第二天,阿某的舅媽吐某與其母親布某將女嬰遺棄。

第二天上午8時許,疏附縣某鄉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邏中發現該女嬰,送往疏附縣人民醫院檢查無恙後,交由疏附縣兒童福利院代養至今。

後經派出所調查,將遺棄女嬰的阿某、吐某、布某抓獲歸案。兒童福利院向主管部門疏附縣民政局彙報相關情況後,由疏附縣民政局向疏附縣人民法院起訴。

2023年8月24日,疏附縣人民法院以遺棄罪判處阿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判處布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判處吐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被申請人阿某、艾某及其父母均表示,無力承擔嬰兒的撫養、監護責任,其所居住的村民委員會也不具備撫養和監護遺棄嬰兒的條件和能力。

近日,疏附縣民政局向法院遞交申請請求撤銷女嬰父親艾某、母親阿某對女嬰的監護權,申請由疏附縣民政局擔任女嬰的監護人。

經法院審理判決,撤銷被申請人艾某和阿某的監護權,由申請人疏附縣民政局擔任孩子的監護人。

法官寄語:父母愛護、撫養子女是人之常情,更是法定職責。爲人父母,生而不養便遺棄,更是犯罪。由於女嬰的母親阿某及其親屬法律意識淡薄,礙於女嬰父母親未婚先育,犯下不可饒恕的錯誤。女嬰的遭遇令人痛惜,雖然她未能獲得父母的關愛,但幸運的是得到了法律保護。

文/記者 潘從武 通訊員 喬橋 買爾旦江·斯迪克

編輯/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