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門沒關電視燒燬19屋1死 住戶怪消防員救到「斷水」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中潭子區大成街2016年底一場大火共燒掉19棟民宅、1人喪命,受災戶事後指控消防人員救災不力。不過,臺中地檢署檢察官調查發現,灌救水線沒有如住戶所說一度中斷,因此不起訴;反觀起火點是一棟2層樓老屋吳姓屋主當天外出沒有關電視,纔會導致電線過熱短路,日前依過失致死、公共危險等罪將她起訴。

這場火災發生於2016年11月21日傍晚5點多,由於現場大多都是木造的老舊建築,有些防火巷還被加蓋的違建堵住,消防局派出28輛消防車、127名打火兄弟前往救援,終於在晚間7點16分完全撲滅火勢,然而清理火場時仍發現一名吳姓男子(68歲)遭燒死,損毀的房屋多達19棟。

吳男逃出後又回去搶救財物,卻在2樓遭嗆暈,被發現時已經當場死亡。(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有受災戶指控,消防車到場時一度出現「斷水」的現象,火勢之所以會延燒到這麼大的範圍與救災不力、疏於保養設備有關,於是組成自救會控告消防員涉嫌過失致死。不過,檢方調閱救災影片並前往事發現場勘查,加上相關目擊者證述,發現都沒有所謂的斷水情形,消防員也都待在現場持續灌救至火勢撲滅,因此處分不起訴。

然而,鑑識報告結果指向起火點是吳姓女住戶(46歲)的電視電線,檢方提到,吳女住處是40年以上的老屋,1樓雖然是磚造,2樓卻都使用木製樑柱隔間,她當天外出時沒有關掉電視,導致電線過熱纔會起火,加上屋內堆放許多易燃物品,火勢纔會一發不可收拾。

雖然吳女堅稱「不在場」撇清與這件事情關聯,但鑑識報告寫得清清楚楚。檢方認爲住戶應該要自行注意室內的電線、電器,如果太過老舊就要定期更換,以免釀災,而吳女就是疏於注意這一點,日前依過失致死、公共危險等罪將她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