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外出沒關電視 電線起火燒燬19老屋遭訴
前年潭子區發生火警,吳姓婦人沒關電視外出,以致老舊電線起火,燒燬19戶房屋,檢方依過失致死等罪起訴吳婦。(資料照,王文吉翻攝)
臺中市潭子區大成街,前年11月發生火警,由於起火點附近都是40年以上、木板隔間老屋,造成19戶房屋被燒燬、1名吳姓男子喪生火窟。檢方調查後,認定是46歲吳姓婦人沒關電視外出,因電線老舊起火引起,依過失致死、公共危險等罪嫌起訴吳婦。
起訴書指出,消防局於2016年11月21日下午5時54分接獲報案,家厝分隊趕到現場開始阻斷火勢,增派潭子、四平、北屯、東山,調派西屯、豐原、大雅、水湳、東英等分隊消防車前來支援。
但因大成街7巷、9巷中間的防火巷,被兩側住戶搭建違建成爲共同屋頂,兩巷住戶緊密,難以阻隔火勢,火勢不斷延燒,加上該區域多爲40年以上老舊房屋,2樓部分的樑柱及隔間全是木板,火勢延燒迅速。
樓頂的石棉瓦,因木質樑柱燒燬而逐一塌陷,火舌繼續往下竄,其中68歲吳姓住戶爲上樓搶救財物,被嗆暈在火場內未逃出,身體遭受大面積燒傷死亡。火勢在1個半小時被撲滅,有19戶被燒燬。
消防局在案發後進行火場鑑識,發現起火點位於吳婦家中的電視機電線起火,延燒電視底下矮櫃,及電視液晶熒幕助燃等因素而引起;吳婦否認發生火警與她有關,但被查出,案發前不到1小時,當時她在家中2樓看電視,之後因未關電視就外出,電視持續在運轉中,不久後即發生火警。檢方認定此場火警爲吳婦肇禍,依過失致死、公共危險等罪嫌起訴吳婦。